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2-033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2年11月08日 |
名 称: | 《关于实施驻马店市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开发区集约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市领导批示,市发改委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河南省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43号),结合我市发展实际,起草了本《通知》。在征求了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和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该稿。
二、主要内容
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突出标准引领。在省级标准体系及基准值基础上,按照相关指标基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省级指标基准值的要求和省级开发区的区域分类,确定全市各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其中包括两部分,一是开发区设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两个推荐性指标;二是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能效水平等控制性指标。
二是推动提效达标。严格落实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指标低于基准值的开发区要制定达标提升方案,通过引导园区产业更新、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指标值提升到基准值以上。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整合利用各类政策工具,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差别化政策措施,推动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落实。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对开发区的监督、指导、预警,结合各开发区发展实际和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对全市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