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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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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市医保局  来源:时间:2021年12月10日

        索 引 号: S0010-0000-2021-00095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县域医共体政策解读

         《驻马店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操作规范手册(试行版)>的通知》(豫改办发〔2021〕10 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驻马店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原则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健全医保支付政策体系,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合理控制居民医药费用分担,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提高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县域就诊率和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规定标准,推动医疗保障向健康保障发展,逐步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医疗机构发展共赢目标。

        四、《实施方案》出台的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适时推动医共体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管理。二是加强管理与考核。对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管理,建立对医共体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考核评价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次年预分额度确定、结余留用、协议续签等挂钩,确保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三是拨付与结算方式。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的结算方式。四是强化监管职能。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考核,建立月报告制度。五是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省局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五、《实施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注重协同配合。要注重与牵头医疗机构、医保办等机构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升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医保部门、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医共体建设的重大意义,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规范合理用药、检查,自我约束医疗服务行为,引导群众转变就医习惯,主动分级诊疗,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