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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时间:2021年04月06日
索 引 号: | S0014-0000-2021-00004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21年04月06日 | |
名 称: | 2021年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说明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1年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办文〔2019〕42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履行全市辖区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及登记管理。指导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拟订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
(十五)负责梳理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和清理工作。负责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窗口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统一管理驻马店市林业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1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调控监测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信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驻马店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驻马店市国土空间规划局(中共驻马店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市政规划科、县乡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勘查保护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驻马店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3、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4、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区分局;
5、驻马店市土地整理中心;
6、驻马店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7、驻马店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8、驻马店市地产评估所;
9、驻马店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10、驻马店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11、驻马店市城市规划档案馆;
12、驻马店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入总计6705.18万元,支出总计6705.1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8.5万元,上升10%。主要原因是新增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和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区分局。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入合计670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2.6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支出合计670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67万元,占36.5%;项目支出4257.51万元,占6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12.6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0.19万元,下降0.00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压减一般公共预算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1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万元,占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占0.28%;卫生健康支出145.71万元,占5.4%;住房保障支出122.92万元,占4.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2.51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7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2.2万元,上升了9.4%。主要原因是新增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和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区分局。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4.7万元,比2020年增加1.3万元,上升了5%,主要原因是新增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和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区分局。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了0.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和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区分局。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008.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16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74.9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